交易信息 | |||
标的名称: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XX |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龙门[X]X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X年X月X日 X时XX |
交易编号: | GJBX-X | 报价结束时间: | X年X月X日 X时XX |
底价(X): | 0.X | 竞买保证金(X): | 1 |
报价幅度(X): | 0.X | 报名截止时间: | X年X月X日 X时XX |
交易条件说明 | |||
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项目情况 公开招租物业为龙门县龙华供销社位于X人民路1号(现人民路与华心路转X位置)、人民路3号、X-1号原百货大楼一楼(详见招租一览表)。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租人:X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价保证金:详见招租一览表。竞价保证金不抵作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3、竞得者应在每月X日前交清当月租金。其X人民路1号出租期内租金前3年无递增,第4、第5年在第3年基础上递增X%。 三、合同保证金:签订合同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缴交相当于三个月房租款的租房履约保证金。 四、禁止经营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原料、棋牌室。在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乙方必须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如发生人员伤亡及自身财产损失的,一概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按价赔偿。 五、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X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二)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特别提示:目前竞价保证金账户银行无法X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X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龙门县龙华供销社 X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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