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市静安区灵石社区N070402单元094a-04、12、14、15、16、17、18 地块(上海自仪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程验收监测(效果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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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市静安区灵石社区N070402单元094a-04、12、14、15、16、17、18 地块(上海自仪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程验收监测(效果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

    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机械电子电器   上海   2024-05-12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市静安区灵石社区N070402单元094a-04、12、14、15、16、17、18 地块(上海自仪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程验收监测(效果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上海市静安区X上海市静安区灵石社区NX单XXa-X、X、X、X、X、X、X 地块(上海自仪厂地块)土壤X验收监测(效果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灵石社区NX单XXa-X、X、X、X、X、X、X 地块(上海自仪厂地块)土壤X验收监测(效果评估)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X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X年X月X日 XX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每日上午XX 至 XX 下午XX 至 XX(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X年X月X日 XX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X.XX(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杰
    项目联系电话X-X*X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X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大统路X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丁佳杰 X-X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X号X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单杰、王静雯 X-X*X

    项目概况

    上海市静安区灵石社区NX单XXa-X、X、X、X、X、X、X 地块(上海自仪厂地块)土壤X验收监测(效果评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X(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X号X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X年X月X日 X点XX(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

    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灵石社区NX单XXa-X、X、X、X、X、X、X 地块(上海自仪厂地块)土壤X验收监测(效果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X.X X(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X.X X(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上海市静安区灵石社区NX单XXa-X、X、X、X、X、X、X 地块(上海自仪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验收监测(效果评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X—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场地全部修复效果验收监测,需提交成果资料并通过专家评审,X备案意见。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X)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X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为采购项目提供X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法人依法设立的X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XX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X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X”(***人、重大X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6)本项目不得转包,X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X年X月X日 至 X年X月X日,每天上午9X至XX,下午XX至XX。(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X(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X号X楼)

    方式:现场或邮件(wX获取

    售价:¥X.0 X(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X年X月X日 X点XX(北京时间)

    地X(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X号X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X年X月X日 X点XX(北京时间)

    地X(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X号X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在上述时间段内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1X(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X号X楼)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邮件方式(报名资料发送至wX件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同时发售磋商文件。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说明:获取采购文件环节对潜在供应商部X证明资料的审核系采购方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2、发布公告的媒介X(***p>

    3、本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至X年X月X日止。

    4、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1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X     

    地址:X>联系方式:丁佳杰 X-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X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X号X楼            

    联系方式:单杰、王静雯 X-X*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

    电 话: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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