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溪湖区X年老旧小区(彩胜小区,彩丰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澄清与修改文件第2次
项目编号:X 发布日期:X-X-X
监督部门
本溪市溪湖区住房和X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X
标段(包)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X年老旧小区(彩胜小区,彩丰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供X监理
标段(包)编号
X
原开标时间
X-X-X XX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
X-X-X XX
文件澄清与修改
其他内容
一、 本项目
招标控制价为X。 二、 本项目开标时间更正为X年5月X日9X时。 三、 本项目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X年5月X日 XX时。 四、 原招标文件计划工期现更正X“计划工期X日历天 X年5月X日开工-X年X月X日竣工”。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表 3.3.1投标有效期更正 为X年5月X日至X年8月X日,共计X天。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
王晓丹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联系电话
X
信息来源:***#/clarifyUpdate?i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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