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租人参与竞租资产须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2.竞租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递交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不接受以现金及支付宝等其他入账方式,竞租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未按规定备注项目名称、迟汇、错汇、误汇、使用手机银行转账等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及不能参与竞租的损失由竞租人自负。
3.已缴纳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持竞租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X办理相关竞租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4.竞租人承诺对委托人制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无异议,并在竞租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
5.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的标的名称。拍卖佣金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以银行汇款方式缴入X指定账户(户名:X,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马鞍X,账号:X),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X之五承担违约金。竞得人按约定缴清全部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该标的的承租权,竞得人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6.意向竞租人在竞租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取得成交资格成为竞得人后不按公告约定履约的,构成违约,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拍卖人及委托人提交竞得人违约相关说明后,转汇至委托人,由委托人自行处置。
7.如竞租不成,竞租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统一退还(不计息)。
8.竞得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竞得人办理完《租赁合同》的签订以及缴纳完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拍X确认无违约行为,由马鞍山市公共X退还。
9.本次拍卖项目的服务佣金为成交年租金的百X之三,该费用由竞得人支付。
特别说明:
①报名一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②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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