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A证书办理
CA证书和X电子签章。CA证X—法规政策--《X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X/span>号X4楼X窗口,咨询电话:X-X。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X“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X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X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X址链接***cn/zfcg/html/content/X.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X-X;
CA技术咨询电话:X-X-X;
签章使用问题:X-X、X-X、X、X;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X;QQ:X、X、X。
4.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