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市政房地产建筑 青海 2024-05-09
西宁高原之光·不夜城修建性规划设计及商业打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高原之光·不夜城修建性规划设计及商业打造项目已由X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X,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私有资金X.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X。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X7X)
(2)规模:西宁高原之光·不夜城修建性规划设计及商业打造,项目占地面积4.6X平方米,规划范围总占地面积Xm2(X.4亩)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X
标段编号X
标段名称:西宁高原之光·不夜城修建性规划设计及商业打造项目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X.0X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设计服务期X.0天
招标范围:西宁高原之光·不夜城修建性规划设计及商业打造,项目占地面积4.6X平方米,规划范围总占地面积Xm2(X.4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X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建筑乙级](含)以上资质,[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资格,完成过类似商业街区规划设计或公建类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投标人中标后, 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X。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X》(***X”)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X》(***指南栏的《青海X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X,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X》发布。获取方式:自X年X月X日0X时至X年X月X日XX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X》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X》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X年X月X日X时XX,地点为西宁市公共X.第二开标室6号机位。。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X》(***m/);
《青海省电子X》(***。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X
接收异议联系人:Xspan>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X-X
9 、联系方式
X |
招标代理机构:X |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X号X号楼 |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X号1号楼X-X号金阳光大厦A座X层1室 |
邮 编: |
邮 编X |
联系人:Xspan> |
联系人:Xspan> |
电 话X-X |
电 话X-X |
传 真: |
传 真X-X |
X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