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机械电子电器 浙江 2024-05-09
一、项目编号:MYWZ-X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Xn>
地 址:浙江省温 州市鹿城区车站X 1 幢 X 室南首
被投诉人:Xn>
地 址:浙江省 温州市瓯海区泽雅大道 X 号
序号 | 相关供应商 | 供应商地址 |
1 | 浙江 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娄东大街 XX 1 幢 X 室东首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浙江省绍 兴市柯桥区山阴路立新村沿街商住楼 X 室 |
四、基本情况
投诉XX居家X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采购项目(编号X-X)的采购过程与采购结果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 X 年 3 月 X 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同X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诉称:投诉事项 1,评标过程不公正:经过对招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调查,我们发现评标委员会存在不公正行为。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评审标准对各家投标单位进行公正评X。这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事实依据XX履约能力里供应商 X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政府部门(含事业单位)养老类项目中累计送餐次数达到 X 人次以上的得 4 X(证明材料
以就餐补助证明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缺一不可)与事实不符。通过收集了X X 年 8 月投入养老服务行业,参与瓯海区娄桥街道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运营,其未X在其他县市区开展— 2 —养老类X助餐补助文件。2X技术文件的评X内容,服务方案,简要阐述本项目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调查X析,以及解决方案描述,由评委综合打X,其中 A 档的得 4 X,B 档的得 3 X,C 档的得 1 X,D 档的不得X。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评审标准对各家投标单位进行公正评X。2 X没有依据。投诉事项 2,技术标准歧义,招标文件中的助浴服务车辆投标人至少配备 1 辆具备老年人助浴功能的服务车,并提供服务车彩色照片(如车身、车内洗浴区、车内助浴设备、无障碍设备、道老化设备等)及有效的行驶证和购车发票等证明材料,如租赁的,还须提供专用租赁合同证明(租赁期限不少于本项目总服务期限)。评委将根据服务车与老年人助浴功能及设备的适配性、先进性和可靠性进行综
合打X,未配置车辆的不得X。其中 A 档的得 6-3.1 X,B 档的得 3-1 X。标明是客观X。技术标准表述存在多解释性,给评标过程中的主观判断留下了巨大的空间。事实依据:通过调X参加 X 年 4 月关于瓯海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助浴服务车项里低X,未能提供完善的助浴服务车。与事实不符。与投诉事项相关的请求X.调查处理:对评标委员会的不公正行为进行彻底的调查。2.公正评标:请求确认招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无效,并重新组织评标工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被投诉X辨称:我单位于 X年 3 月 4 日收悉投诉X的质疑函,并X于 X 年 3 月 X 日组X居家X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质疑函内容进行讨论以协助答复质疑。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讨论,一致认为质疑事项不影响中标结X根据《中华X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X作出X居家X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质疑函回复》并明确第一中标候选人仍X。综上所述,我单位认为本次采购过程程序公平、公开、公X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被投X辨称:一、针对投诉事项一,1、我单位于 X 年 3 月 4 日收悉投诉X的质疑X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收件,在 X 年 3 月X 日组X居家X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质疑函内容进行协助答复质疑,并X采购质疑答复评委意见》,一致认为质疑事项不影响中标结果。2、招标文件第五部X评标原则及方法第 6 点:简要阐述本项目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调查X析,以及解决方案描述,由0-3 X主观X评委综合打X,其中 A 档的得 4 X,B 档的得 3 X,C 档的得 1 X,D 档的不得X。中的主观X评X要点及说明由于招标文件编制时错误导致 A 档的得 4 X,B 档的得 3 X,C 档的得 1 X,D 档的不得X,评X区间没有得 2 X的情况。在评标时有两位评标委员将此处错误在不限制自由裁量权下进行主观判断,按照横向偏差打出“2X”主观X值。因招标文件自发布招标到投标截止时间以及发布中标候选公示后 7 个工作日内均未收到潜在投标人针对此条款的采购文件的质疑,且投诉人在 X 年 3 月 4 日提交的《质疑函》内容中也未对此条款提出质X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投诉人投诉内容未在质疑内容及期限内,视为超出投诉期限。
二、针对投诉事项二,招标文件第五部X评标原则及方法第 5点“助浴服务车辆”,该项X既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具备老年人助浴功能的服务车客观条件下,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评比,从而增加评审标准的逻辑性和结构性,并不存在质疑人认为的“多解释性”。且招标文件自发布招标到投标截止时间以及发布中标候选公示后 7 个工作日内均未收到潜在投标人针对此条款的采购文件的质疑,根据采购文件 8.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且投诉人在 X 年 3 月 4日提交的《质疑函》内容中也未对此条款做出质疑逾期提出的,投诉人投诉内容未在质疑内容及期限内,视为超出投诉期限。
三、我单位及采X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X做X居家X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质疑函回复》。综上所述,我单位认为本次采购过程公平、公开、公X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不成立。
相关供应X述称:一、针对供应商 X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政府部门(含事业单位)养老类 项 目 中 累 计 送 餐 次 数 达 到 X 人 次 的 得 1 X , 达 到X-X 人次的得 3 X,达到 X 人次以上的得 4 X。由我司运XX购买服务项目满足得X要求,累计送餐次数已达 X 人次以上,就餐补助已包含在本项目的采购预算X签订的合同中已经明确。在我司的投标文件 PX-X 页中已经提供了业主单位证明、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的项目合同。二、针对投标人至少配备 1 辆具备老年人助浴功能的服务车,并提供服务车彩色照片(如车身、车内洗浴区、车内助浴设备、无障碍设备、道老化设备等)及有效的行驶证和购车发票等证明材料,如租赁的,还须提供专用租赁合同证明(租赁期限不少于本项目总服务期限)。针对本项目我司已购置一辆助浴车,更好地为本项目服务,在开标前与车辆厂家签订了购车合同,并满足业主单位的进场时间,满足业主单位的验车要求。在我司的投标文件 PX-X 页中已经提供了相关的证明材料。
经本机关调查查明:
一、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电子评标形式公开招标(编号X-X),X 年 2 月 8 日发布招标公告,于 2 月X 日发布更正公告,2 月 X 日 X 时 X X X 秒为投标截止时间。共 5 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
二、X 年 2 月 X 日,采购人发布中标结果公告X为中标供应商。目前,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尚未签订采购合同。
三、X 年 3 月 4 日,被投诉人收到投诉X的质疑函。质疑事项 1X,履约能力客观X里 X 年 1 月 1 日至X或民政、老龄、卫生部门颁发的荣誉得 2 X,与事实不符X公告关于永嘉县 XX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中,其技术评X明细表里,未有养老服务相关内容X或民政、老X上未收集X养老服务相关内容的荣誉。质疑事项 2X履约能力里供应商 X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政府部门(含事业单位)养老类项目中累计送餐次数达到 X 人次以上的得 4 X(证明材料以就餐补助证明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缺一不可)与事实不符。事实依据XX 年 8 月投入养老服务行业,参与瓯海区娄桥街道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运营。其未能达到 X X在其他县市区开展养老类X助餐补助文件。质疑事项 3X,助浴服务车辆里投标人至少配备 1 辆具备老年人助浴功能的服务车,并提供服务车彩色照片(如车身、车内洗浴区、车内助浴设备、无障碍设备、道老化设备等)及有效的行驶证和购车发票等证明材料,如租赁的,还须提供专用租赁合同证明(租赁期限不少于本项目总服务期限)。事实依据X参加 X 年 4 月关于瓯海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助浴服务车项里低X,未能提供完善的助浴服务车。与事实不符。
四、X 年 3 月 X 日,被投X组织原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质疑函内容进行协助答X采购质疑答复评委意见》:
“1.针对第一条质疑,即关于企业荣誉的评X问题,在评标过程中存在误解。虽然X相关部门颁发的,但经过核实,这些荣誉并不符合评X标准中规定的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得X资格。因此,该企业在这一部X的得X将不计入总X。......综上所述,经过评审专家仔细核实和深入讨论,我们一致认为这些质疑事项并不影响中标结果。因此,该企业仍然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五、X 年 3 月 X 日,被投诉人予以质疑答复,认为投诉人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答复函的部X内容X一、中标人X)企业提供的荣誉证书不符合评X标准中“X 年 1 月 1 X或民政、老龄,卫生部门颁发的养老服务相关内容的荣誉得 1X或民政、老龄,卫生部门颁发的荣誉得 2 X。”规定的得X资格,予以修正。......修正X总得XXX.XX;第一中标候选人仍X。
六、本项目发布的公开招标文件中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内容如下:第五部X 评标原则及方法 五、评X细则 1X技术文件的评定(X X)
序 评X内容 X值 评X要点及说明 备注
号
供应商 X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政府部门(含事业单位)养老类项目中累计
2
履约能力0-4 X送餐次数达到X 人次的得1 X,达到 X-X 人次的得 3 X,达到 X客观X人次以上的得 4 X。
证明材料以就餐补助证明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缺一不可。
投标人至少配备 1 辆具备老年人助浴功能的服务车,并提供服务车彩色照片(如车身、车内洗浴区、车内助浴设备、无障碍设备、道老化设备等)及有效的行驶证和购车发票等证明材料,如租赁的,还须提供专用租赁合同证明(租助浴服务车辆0-6 X赁期限不少于本项目总服务期限)。
客观X
评委将根据服务车与老年人助浴功能及设备的适配性、先进性和可靠性进行
综合打X,未配置车辆的不得X。
其中 A 档的得 6-3.1 X,B 档的得 3-1 X。
交接方案。与现有服务单位的对接(过渡)方案,若供应商为现有服务提供0-3 X
单位,则提供与中标人的对接(过渡)方案,由评委综合打X,其中 A 档的主观X
得 3 X,B 档的得 2 X,C 档的得 1 X,D 档的不得X。
服务方案(承诺的服务简要阐述本项目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调查X析,以及
0-3 X
解决方案描述,由评委综合打X,其中 A 档的得 4 X,B 档的得 3 X,C 档
主观X
6
内容后期将纳
的得 1 X,D 档的不得X。
入考核)
结合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性质特点,提出服务管理服务定位、目标及服务
流程设计方案(包含服务清单、服务过程跟踪、服务质量反馈、服务流程
0-3 X
主观X 后续跟踪有无具体措施等),由评委综合打X,其中 A 档的得 3 X,B 档的得 2 X,C 档的得 1 X,D 档的不得X。
本机关认X
关于投诉事项 1 中的“以往累计送餐次数”及投诉事项 2中的“助浴服务车辆”。针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 X 年 1 月1 日以来承担政府部门(含事业单位)养老类项目中累计送餐次数”“配备 1 辆具备老年人助浴功能的服务车”招标要求,中标供应X在其投标文件中已经提供了“业主单位证明、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的项目合及其与车辆厂家签订了购车合同、彩色照片”等予以证实,投诉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未对各家投标单位进行公正评X,纯属其主观臆断,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据此,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该相关投诉事项没有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 1X技术文件的评X内容,服务方案” 及投诉事项 2 中的“技术标准歧义,技术标X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
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投诉人上述两项投诉内容均已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不符合法定投诉受理条件。
被投X收到投诉人的质疑后,组织原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质疑函内容进行协助答复质疑,但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委意见及代理机构的质疑回复函已表明专家评审委员会在不符合重新评审的情况下,对采购项目进行重新评审及改变评X结X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X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处理结果:X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X 号)第二十九条(一)、(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二、对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另行依法作出处理。
六、处理日期:X年X月X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温州市瓯X
2、联 系 人:X>徐先生
3、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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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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