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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桑植县2024年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湖南   202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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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植县X年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

    公  告

    为进一步充实县直机关单位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县选调一批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干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计划

    本次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X名。具体见《桑植县X年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资格及条件

    1. 中国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有吃苦奉献精神,具有较高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实际工作水平;

    2.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 行政和参公编制人员为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在编在岗),正科级及以下或职级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的干部;

    4. 事业单位岗位要求在编在岗的全额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需符合转岗条件;

    5. 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6. 报考县纪委监委、县委第一巡察组人员需符合省、市纪委监委对从事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工作干部的有关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X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尚在试用期内,按照国家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新提拔任职和新晋升职级未满1年的;

    5X班子副职同一职务未满2年的;

    6. 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未经组织认定的;

    7. 与选调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8.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不符合调动条件的其他情形;

    以上有关年龄、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X年7月X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到选调单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2.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X年7月1日8X至X年7月5日XX。

    3. 报名时,各报考人员提供《桑植县X年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组织部门公章,并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意见);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4.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报考人员确认报考职位后,不得私自改报其他职位。

    5. 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3X,笔试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经选调单位同意,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可放宽到2X。选调职位被取消的,允许该职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笔试

    笔试由选调单位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文字材料撰写两科,不指定考试范围,X值各为XX。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X值构成: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试×X%+文字综合材料撰写×X%。考试笔试成绩相同的,按文字综合材料撰写成绩进行排名。

    五、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X到低X按照选调计划2X的比例确定。

    (二)面试

    面试由选调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X值为XX,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X%、面试成绩的X%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X到低X的顺序,按1X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X数;达不到最低面试X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由选调单位共同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考察时,应认真审查考察对象的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重点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必要时,应对相关问题作出专题说明。

    体检或考察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按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X到低X依次递补,且只能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调动

    本次选调考试在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下进行,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桑植县X年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2.桑植县X年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桑植县委组织部

                                    X年6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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