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中标后,需在规定的洽谈时间内向
招标人提供业绩、人员、资质等以下投标资料(提供2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人对中标人
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调查,若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投标人中标后未履行合 同
约定行为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3、投标人中标后需在签订合同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 人
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5、投标人中标后,
应及时按招标人约定的时间进行洽谈。前来洽谈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开标当月前6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根据项目推进实际情况业主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应派本项目负责人一并参会(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6、具有建筑行X)设计甲级资质。7、业绩材料:提供开标当月前X个月内具有加固设计或装修设计服务的业绩材料;本业绩需提供1种以上(含1种)能证明经历的 有关证明材料(即:合同、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