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商业服务 安徽 2024-06-27
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合自然资规公告[X4]X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X号令)、《合肥市国有X上交易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自然资X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座落 |
地块 编号 |
四至范围 |
土地面积 (亩)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起叫价 (X/亩) |
竞买保证金 (人民币) |
1 |
包河区阊水路以南、合作化南路以西 |
包河区BHX号 |
东至合作化南路、西至用地界线、南至十五里河路、北至阊水路 |
X.X |
居住 |
X年 |
≤1.8 |
X |
1.4X |
2 |
包河区南二环路以南、包河大道以东 |
包河区BHX号 |
东至规一路、西至包河大道绿线、南至祁门路绿线、北至歙县路 |
X.X |
居住 |
X年 |
≤2.2 |
X |
1.6X |
3 |
包河区龙川路以北、潜口路以东 |
包河区BHX号 |
东至披云峰路、西至潜口路、南至龙川路、北至龙图路 |
X.X |
居住 |
X年 |
≤2.0 |
X |
2.2X |
4 |
蜀山区樊洼西路以南,半岛路以东 |
蜀山区SSX号 |
东至规划三路、西至用地红线、南至用地红线、北至用地红线 |
X.X |
居住 |
X年 |
X |
XX |
|
5 |
经开区繁华大道以南、松谷路以东 |
经开区JKX号 |
东至滴翠路、西至松谷路、南至石门路、北至繁华大道 |
X.X (其中:居住X.X、商业X.X) |
居住、 商业 |
居住X年商业X年 |
居住≤2.2、 商业≤3.5 |
居住X 商业X(拍卖时,居住用地价格变化,商业价格固定) |
2.2X |
备注: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宗地规划指标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文件。
土地成交后,由市自然资X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竞买人资格
1、包河区BHX号、包河区BHX号、包河区BHX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X人民币。
2、蜀山区SSX号、经开区JKX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X人民币。
为维护土地市场的公开X报名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最大限度地防止围标现象发生。经市土委会批准,自即日起,竞买人在办理含有商品居住用途地块的竞买报名登记X、控制其的母公XX控制的子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书面承诺。
书面承诺须明确:竞得土地后,如有上述情况的举报和投诉,经市自然资X会同市X等相关部门查实后,无条件接受取消土地竞得资格,一年内不得报名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土地竞买的处理。
居住用地竞买人须达到“五没有”条件,即:没有项目“烂尾”、没有“保交楼”任务、X质量问题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没有项目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X被投诉较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合肥市自然资X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1、所有申请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须在合肥X站、安徽X站XX站中下载《合肥市国有X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X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申请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合肥市国有X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X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2、凡申请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须取得安徽合肥公共X企业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X站(***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联合申请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要依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X年5月X日至X年6月X日,申请人凭数字证X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等报名资料后,携带竞买地块所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到安徽合肥公共X土地交易部2楼X室进行资格预审。在X上交易承诺书》。
4、申请人可以通过合肥X站或安徽X站或安徽合肥公XX上交XX址***,可致电XX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IE9、IEX、IEX浏览器登录、使用,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5、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X年6月X日下午X∶X。缴纳竞买保证金须缴纳至合肥市自然资X保证金专户,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名称:合肥市自然资X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合肥X行营业部
帐号将在报名资X上交易系统中自动产生。特别提示:系统会针对每宗地的每家竞买人生成唯一的保证金帐号,竞买人须详细验证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6、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土地竞拍,不得接受其股东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须说明资金来源情况,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购地资金《承诺书》及相应证明材料。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提交由竞买保证金转出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竞买须知
1、本次公告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X年6月X日,具体场次安排另行通知。以上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地块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2、本次公告地块中的商品住宅,须根据《合肥市自然资X关于重新调X商住用地竞价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合自然资规发〔X〕X号)要求,达到商品住宅基本品质标准(详见出让文件)。
3、本次公告地块采取拍卖方式,即: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报价最高者且不低于保留底价的,为竞得人。
4、本公告地块内的商品住宅项目竞得X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X〕X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要X或管委会会同市X负责监督落实。
六、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地块起始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块周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X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X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3、包河区BHX号地块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X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X期付款。如X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X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X%,3个月内付清余款。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涉及有高层(X层以上)建筑的,可自开工之日起1年半内竣工】。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X(或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合政〔X〕X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
4、包河区BHX号地块周边歙县路(包河大道一求知支路)、求知支路(歙县路-祁门路)及西南侧绿地,须统一X指定单位与竞得人就建设标准、建设周期等签订代建协议。代建费用道路按市区两级 8X 承担,绿地按市区两级 6XX具体计算,具体由包河区政府依据代建协议支付至竞得人 (最终以审计结算价计,道路最高上限按不超过 X X/平方米,绿地最高上限按不超过 X X/平方米,超过部X由竞得人承担)。
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X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X期付款。如X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X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X%,3个月内付清余款。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涉及有高层(X层以上)建筑的,可自开工之日起1年半内竣工】。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X(或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合政〔X〕X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
5、包河区BHX号地块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X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X期付款。如X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X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X%,3个月内付清余款。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X(或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合政〔X〕X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
6、蜀山区SSX号地块装配率不低于X%,最终装配率要求以公开出让文件约定为准,项目不享受有关装配式建X会同市X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X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X期付款。如X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X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X%,3个月内付清余款。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涉及有高层(X层以上)建筑的,可自开工之日起1年半内竣工】。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X(或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合政〔X〕X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
7、经开区JKX号地块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实施建设,地块一内商业项目单体建筑主体基础达到正负X前,地块二内住宅预售建筑面积不得高于住宅可售总建筑面积的X%;地块一内商业X体项目竣工验收前,地块二内住宅预售建筑面积不得高于该地块住宅可售总建筑面积的X%;地块一内商业X体项目竣工验收后,地块二内住宅预售建筑面积才能达到该地块住宅可售总建筑面积的X%。此款由经开区管委会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竞得人签订监管履约协议予以监管,并由经开区管委会会同市住房保障和X负责监督落实。
地块内靠近繁华大道有两处轨道七号线临时变压器等临设,为保障轨道建设,在拆除前(预计X年6月底前)需现状保护;地块内地下管线现状保护。本条款由经开区管委会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竞得人签订监管履约协议予以监管,并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X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X期付款。如X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X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X%,3个月内付清余款。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X(或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合政〔X〕X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
8、竞得人在缴清所有土地出让金后7个工作日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购地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由市自然资X会同地方金融X等部门审核,经审核,竞得人资金来源违反规定的按照《合肥市自然资X关于加强商住用地开发资质和购地资金审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合自然资规发〔X〕X号)要求进行处理。
9、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X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地块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内容X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X、竞买人在竞买申请X的,竞得后应由竞得人在3个月内与自然资X或管委会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予以明确。
XX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X〕X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X、竞得人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改造等时,须严格执行X年X月1日开始实施的《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以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技术指X(或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X、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应当设置在三层以下,并在建筑一层设置独立的出入口、电梯和无障碍坡道,方便老年人出入和活动,满足通风和日照等条件。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和托育服务设施应执行《关于印发<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和<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建标〔X〕X号)有关要求。
X、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文体活动室及室外文体活动场地,并充X利用地块内空间资源,嵌入式布置体育运动设施和场地。
X、商品住宅销售要求:①市区的居住和商住地块,对于未列入容积率计算的地下部X不得作为住宅面积对外销售。具体由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落实。②地块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办〔X〕X号),项目内所建居住房屋办理预售时,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③经营性住宅用地全面实行“交房即发证”,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合肥市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工作方案》(合自然资规发〔X〕X号)相关规定。
X、合肥市X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X日内或按照约定,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移交手续。
X、出让金缴纳截止日期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合肥市自然资X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安徽合肥公X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X2">X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详情请登X及安徽合肥公X***td/
地块咨询电话:
包河区:赵 刚 X-X
蜀山区:王嘉妍 X-X
经开区:唐漪菲 X-X
报名受理电话:程姣 X
出让文件领取联系电话:王利 X-XX XX
合肥市自然资X
安徽合肥公共X
X4年5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