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安徽 2024-06-28
项目编号 | GRXAHX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潜山县仙人寨片麻岩矿详查”探矿权范围内已查明饰面花岗石用片麻岩矿(X+X类)资源量的X%权益转让 |
转让底价(X) | X.9 |
挂牌日期 | X-X-X |
挂牌截止日期 | X-X-X |
资产概述 |
1、转让标的为安徽省地质XX地质队所持有的“安徽省潜山县仙人寨片麻岩矿详查”探矿权范围内已查明饰面花岗石用片麻岩矿(X+X类)资源量的X%权益。
2、安庆市自然资X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证号X,勘查项目名称:安徽省潜山县仙人寨片麻岩矿详查,地理位置:安徽省潜X;图幅号X;勘查面积X.X平方公里;有效期限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探矿权范围内目前已查明饰面花岗石用片麻岩矿(X+X类)资源量:矿石量X.XX立方米,荒料量X.XX立方米,转让标的范围坐标见“重大事项披露的内容(9)”。本次转让标的为上述资源量的X%权益。探矿权内累计查明的矿产资源储量已经矿产资源X评审(皖矿储评字[X]X号),并取得了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安徽省潜山县仙人寨饰面花岗石用片麻岩矿详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皖矿储备字[X]X号)。
2、现场勘察联系人:X系人电话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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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 |
标的状态 | 其他 |
挂牌开始日期 | X-X-X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X个工作日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重大事项披露 |
1、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与转让方签订《现场勘察确认单》,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X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矿产资源勘查具有不可预计的风险。转让方提供的探矿权相关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转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仅供参考,不构X对探矿权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3、 探矿权基本情况:
(1)探矿权名称:安徽省潜山县仙人寨片麻岩矿详查。
(2)勘查许可证号X。
(3)探矿权人:XX X 地质队。
(4)发证机关:安庆市自然资X。
(5)有效期: 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6)地理位置:安徽省潜X。
(7)图幅号X。
(8)探矿权面积1.X平方公里。探矿权坐标(X国家大地坐标)如下:
(9)探矿权范围内目前已查明饰面花岗石用片麻岩矿(X+X类)资源量的坐标范围,(X年北京坐标系)如下:
4、根据《安徽省潜山县仙人寨片麻岩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皖志矿评报字[X]X号),提请投资者注意:
(1)目前该探矿权证号X,图幅号X,面积X.Xkm?,有效期限: 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2)截止评估基准日,此探矿权范围内未设置其他矿业权,无矿业权权属争议。
5、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6、标的相关情况详见《安徽省潜山县仙人寨片麻岩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皖志矿评报字[X]X号)、《产权交易合同》(详见附件)等相关备查文件。
7、此次转让标的为该探矿权范围内已查明资源量的X%权益,最终受让方仅对该部X权益拥有占有、使用、收益权,成交后并不办理该探矿权权属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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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X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X络动态报价X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X“X址:***,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X收款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X”——“用户指引”。 3、意向受让方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X、清晰可辨):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X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3)《现场勘察确认单》; (4)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已对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的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调研,并完全知悉,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X预判,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省X无关; ②对本公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的1、2条款内容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③对本次转让标的勘查区范围已进行了现场勘查,探矿权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经慎重决策,受让后不以探矿权对应矿区资源储量、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转让方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方、安徽省X不承担任何责任; ④已全面了解探矿权范围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山权、林权、道路、水电供给、地表附着物、生产设备设施等外部条件及水保、林业等探矿权有关政策,且无异议; ⑤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⑥已知悉本次交易标的为探矿权范围内已查明资源量的部X权益,探矿权范围内其它部X需继续投入资金勘查,承诺不因未转采而主张解除《产权交易合同》; ⑦对《产权交易合同》内容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⑧按公告要求缴纳竞价保证金、支付转让价款、支付交易服务费等。 (5)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披露”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4、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竞价保证金可直接转为部X交易价款;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X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或退还至指定的账户(不计息)。 5、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X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安徽省X从受让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中扣除)。安徽省X在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提出异议。 6、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X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X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金额(X) | X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XX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安徽省地质XX地质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X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公示附件 | 产权交易合同.pdf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高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X-X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XC3座X楼 |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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