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南川区X年国家水土X中江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已由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川发改委发〔X3〕X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以上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X%,项目法人为重庆市南川区水土保持站,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川区水土保持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南XX、峰岩XXXXXXX、东城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共计XX个行政村,土地面积共计X.Xk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X.Xkm2),包括中江、中图、观溪、青平、盐井、南茶、大石坝、沿塘、金光、四中、打鼓、鸣星、翠丰X个小流域,重点实施小流域为中江小流域;重点治理片X中江村、铁桥X中图村、虎头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Xkm2,主要建设内容X保土耕作X.Xhm2,封育治理X.Xhm2,坡面径流调控面积X.Xhm2,在重点治理片区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环境X治措施,包括:产业道路5.Xkm,生态河沟X治0.1km,排水沟(管)8.Xkm,新建蓄水池X座,配套沉沙池X个,X治山坪塘4座,节水灌溉X亩,污水管道Xm3座,封育治理碑X座,实施流域人居X和水土保持X。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X.XXX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X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X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X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X施工 总承包X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X | 重庆市南川区水土保持站 | 代理机构: |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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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X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凤江南路3X右副楼)2幢 | 地址:X渝北区洪湖西路X号上峰上座X楼 | ||
联系人:X |
刘芮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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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X |
周 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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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X-X | 联系电话: | X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重庆市南川区X年国家水土X中江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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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X |
XVA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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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南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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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X |
重庆农村商业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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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X年国家水土X中江小流域项目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