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市宝坻区宝10区块地热探矿权及对井(BD-07、BD-07B)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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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市宝坻区宝10区块地热探矿权及对井(BD-07、BD-07B)

    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交通运输   天津   2024-06-28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天津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市宝坻区宝10区块地热探矿权及对井(BD-07、BD-07B)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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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X持有的天津市宝坻区宝X区块地热探矿权及对井(BD-X、BD-XB) 项目编号 GRXBJX
    转让方名称 X
    转让申请与承诺 详情点击
    转让底价 X.XX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X-X-X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X-X-X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受托会员 机构名称:X 机构联系人:Xan >/ 联系电话X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X 联系电话X
    • 资产情况
      其他 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宝X区块地热井勘探探矿权
      计量单位 所在地 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
      型号 数量
      名称 地热井BD-XB
      计量单位 所在地 天津市宝坻区津蓟高速东侧、祥瑞大街南侧
      型号 数量
      名称 地热井BD-X
      计量单位 所在地 天津市宝坻区津蓟高速东侧、祥瑞大街南侧
      型号 数量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X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 X股东决定
      批准单位名称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X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XX; 2.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X。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X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退还标的。同意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逾期或拒付剩余成交价款或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因自身原因或因未了解清楚探矿权所在地的相关政策而无法完成变更转移登记手续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终结本项目交易,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受让方已付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并先行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部X作为对转让方的赔偿金,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4.意向受让方应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探矿权所在地相关政策,符合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包括《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或者《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有关探矿权申请人的条件),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探矿权无法实现转让变更的,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受让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6.受让方应于交易凭证出具后X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及资产交易合同、交易凭证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的确认、交接工作,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资产移交确认书签署后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至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及其他责任; 7. 本项目受让方须向北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成交金额的3%支付; 8.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以下事项(详见附件承诺函)。

      受让方资格条件

      踏勘安排 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踏勘时间:项目公示期间的工作日(9X-XX);预展地址:X受让方由转让方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其它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对标的资产瑕疵、现状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相关规定。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X年8月8日,天津X公司在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获取“宝X区块地热探矿权”;X年7月1日完成项目地热探矿权登记工作,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探矿权期限为X年7月1日;其后由于X未启动,机房、换热站等设施未建,不具备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条件,为保留探矿权,两次延期至X年7月1日。BD-XB地热井(开采井)于X年7月开钻,X年9月完井,井深X.Xm,出水量X.Xm3/h,井口水温X℃。BD-X地热井(回灌井,斜井)于X年X月开钻,X年1月完井,井深X.Xm,出水量X.Xm3/h,井口水温X℃。两口地热井热储层均为蓟县系雾迷山组。两口地热井于X年9月X日取得该对井竣工验收表。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2.本标的资产以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资产的完X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踏勘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预展期间对转让方指认的标的资产进行验核确认,认真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位于现场的公示清单以外的资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不承担售后服务。信息披露及评估报告所载重量及照片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公告内容,对标的资产的现状予以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为由退回标的资产,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3.依据法律意见书显示,本次转让不包含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因地热井的土地使用权无法和原地块X割,转让完成后地热井井口位置的土地使用需同土地使用权人另行签订协议。 4.依据评估报告显示,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地热对井的评估价值为含税价值。 5.本项目涉及探矿权转让,探矿权转让变更须经天津市规划和X审批。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探矿权所在地相关政策,符合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包括《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或者《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探矿权申请人的条件),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探矿权无法实现转让变更的,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 6.本项目受让方须向北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成交金额的3%支付。 7.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及法律意见书中“重要说明事项”提请意向受让方特别关注,其他信息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X) X.X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X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保证金作为补偿: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③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它违反转让、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成交价款或交易服务费、所需要交纳的相关税费的; 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它违反北交所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处置方式 ①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X; ②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退还。
      其他附件 附件: 资产明细表地热探矿权及对井.xlsx6.X现场踏勘确认书-探矿权及对井.doc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承诺函6.X.pdf6.X【以此为准】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地热探矿权及对井.pdf
    •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X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1)自由报价期为X个工作日,自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时起至信息披露公告发布期满次日起第1个工作日XXX时止
      (2)限时报价周期为X秒
      (3)加价幅度为人民币X.XX
      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竞买人,由该竞买人登录系统进行报价后,可以协议转让。

    • 图片
    • 竞价须知

      <p normal;"> </p><p normal; text-align: center;"><span Xpx;"><strong>北京产权交易所</strong></span> </p><p normal; text-align: center;"><span Xpx;"><strong>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strong></span> </p><p normal; text-indent: Xpx;">一、《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以下简称“《须知》”)依据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实物资产转让操作规则》、《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并参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制定。</p><p normal; text-indent: Xpx;">二、意向受让方应在拟参与的实物资产转让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span 宋体;">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span><span Calibri, sans-serif;">X</span><span 宋体;">时前</span>通过北交所指定系统完成该项目受让意向登记,并按实物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获得受让资格确认。获得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成为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的竞买人。</p><p normal; text-indent: Xpx;">三、参加动态报价活动的竞买人,应当知悉并遵守北交所《实物资产转让操作规则》、《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认真阅读了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p><p normal; text-indent: Xpx;">四、该项目动态报价按转让标的现状进行竞价,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是对转让标的的一般性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p><p normal; text-indent: Xpx;">五、竞买人在参加动态报价活动之前,应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接受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中对受让方的要求和相关条件,对竞买行为负责,且动态报价实施后不得以不了解所竞得标的为由予以反悔。</p><p normal; text-indent: Xpx;">六、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使用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系统——北X(以下简称“北交互联”,***人应当仔细阅读并遵守《北X服务协议》。</p><p normal; text-indent: Xpx;">七、竞买人使用已认证的北交互联账户,登录北交互联,参与竞买活动。竞买人应于报价前,登录北交互联了解相关操作指引。</p><p normal; text-indent: Xpx;">八、动态报价标的起始价为项目的转让底价。</p><p normal; text-indent: Xpx;">九、动态报价采取加价的方式进行。</p><p normal; text-indent: Xpx;">十、动态报价加价规则:</p><p normal; text-indent: Xpx;">动态报价的加价幅度依据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各竞买人每次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X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转让底价)。</p><p normal; text-indent: Xpx;">十一、选择场内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在非优先购买权人竞买人产生最终报价之前,不参与报价活动。</p><p normal; text-indent: Xpx;">十二、项目参与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应遵守本条相关内容。</p><p normal; text-indent: Xpx;">(一)未征集到非优先购买权人竞买人,且只有一个优先购买权人进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动态报价项目,该优先购买权人将作为受让方与转让方履行成交手续。</p><p normal; text-indent: Xpx;">(二)未征集到非优先购买权人竞买人,但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优先购买权人进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动态报价项目,由场内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通过竞价确定受让方X络竞价方式组织实施,但转让方与场内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一致同意以协商方式确定受让方的情形除外。</p><p normal; text-indent: Xpx;">(三)对于不涉及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动态报价项目,动态报价活动X为两个报价期,即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p><p normal; text-indent: Xpx;">1、自由报价期自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时起计算,且不少于信息披露公告时间。自由报价期时长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在此期间,竞买人按照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规定的加价规则进行有效报价。</p><p normal; text-indent: Xpx;">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时长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的最高报价方即成为受让方。</p><p normal; text-indent: Xpx;">(四)对于涉及优先购买权人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动态报价项目,动态报价活动X为两个报价期,即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p><p normal; text-indent: Xpx;">1、自由报价期自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时起计算,且不少于信息披露公告时间。自由报价期时长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在此期间,竞买人按照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规定的加价规则进行有效报价。</p><p normal; text-indent: Xpx;">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时长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在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报价为最高报价。</p><p normal; text-indent: Xpx;">3、最高报价方可在5X钟(即X秒)内在当前报价之上再进行一次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受本次竞价加价规则限制)。</p><p normal; text-indent: Xpx;">4、场内优先购买权人应在5X钟(即X秒)内通过北交互联表态是否在该价位行使优先购买权:</p><p normal; text-indent: Xpx;">场内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表态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为受让方。转让方不再征询未进场的优先购买权人意见。场内优先购买权人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a>转让方应在最终报价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就公示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内容及报价结果向未进场的优先购买权人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未进场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X日内做出书面回应。</a>北交所根据回应情况确定受让方。</p><p normal; text-indent: Xpx;">(五)对于仅涉及优先购买权人场外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动态报价项目,动态报价活动X为两个报价期,即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p><p normal; text-indent: Xpx;">1、自由报价期自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时起计算,且不少于信息披露公告时间。自由报价期时长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在此期间,竞买人按照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规定的加价规则进行有效报价。</p><p normal; text-indent: Xpx;">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时长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在<span 0px;">限时</span>报<span 0px;">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span>报<span 0px;">价周期;在一个限时</span>报<span 0px;">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span>当前报价为最高报价。</p><p normal; text-indent: Xpx;">3、<span 0px;">最高报价方可在</span>5<span 0px;">X钟(即</span>X<span 0px;">秒)内在当前报价</span><span 1px;">之上再进行一次最终报价</span>(最终报价不受本次竞价加价规则限制)<span 1px;">。</span> </p><p normal; text-indent: Xpx;">转让方应在最终报价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就<span 0px;">公示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内容及报价结果</span>向未进场的优先购买权人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未进场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X日内作出书面回应。北交所根据回应情况确定受让方。</p><p normal; text-indent: Xpx;">十三、确定受让方后,北交所向受让方出具《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适用于受让方)》,并通知转让方及其交易服务会员(如有)。受让方应按照《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适用于受让方)》的要求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同时向北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费X站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p><p normal; text-indent: Xpx;">十四、优先购买权人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最终报价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X,其他竞买人应于动态报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p><p normal; text-indent: Xpx;">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北交所向最终报价竞买人出具《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适用于最终报价竞买人)》,最终报价竞买人应按照《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适用于最终报价竞买人)》的要求到北交所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其他竞买人及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场内优先购买权人应于动态报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照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X。</p><p normal; text-indent: Xpx;">十五、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竞买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北交所有权扣除其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p><p normal; text-indent: Xpx;">1、竞买人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p><p normal; text-indent: Xpx;">2、各竞买人在动态报价期内均未登录北交互联进行有效报价的;</p><p normal; text-indent: Xpx;">3、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适用于受让方)》等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p><p normal; text-indent: Xpx;">十六、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须知》、《动态报价承诺函》、《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适用于受让方)》等相关规定时,须向北交所交纳该项目动态报价中受让方及转让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北交所有权根据转让方的申请再次组织该项目的交易活动。再次交易的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转让方有权要求该竞买人补足差额部X。该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费用的,北交所、转让方及其交易服务会员(如有)有权向该竞买人进行追索。</p><p normal; text-indent: Xpx;">十七、竞买人应对其参与竞价的注册账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北交互X上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p><p normal; text-indent: Xpx;">十八、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北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br/> 1、未及时关注北交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的;<br/> 2、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X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br/> 3、由于竞买人自X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br/> 4、竞价活动的时间以北交互联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北交互联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p><p normal; text-indent: Xpx;">十九、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北交互联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北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北交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竞买人。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p><p normal; text-indent: Xpx;">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进行不少于1个工作日的自由报价,且该项目累计的自由报价期的时间不少于原信息披露公告中约定的时间。</p><p normal; text-indent: Xpx; line-height: Xpx;"><span 宋体;"> </span> </p><p normal;"> </p><p normal;"><br/> </p><p normal;"><br/> </p><p><br/> </p>

    • 竞价承诺函

      <p normal; text-align: center;"><span Xpx;"><strong>动态报价承诺函</strong></span> </p><p normal; line-height: Xpx;"><span X.5pt;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 Xpx; line-height: Xpx;">X</span></span><span Xpx; line-height: Xpx; font-family: 宋体;">:</span><br/> </p><p normal; line-height: Xpx;"><span Xpx; line-height: Xpx; font-family: 宋体;">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span> </p><p normal; text-indent: Xpx; line-height: Xpx;"><span Xpx; line-height: Xpx; font-family: 宋体;">本方就参与</span><span underline;"><span Xpx; line-height: Xpx;">X持有的天津市宝坻区宝X区块地热探矿权及对井(BD-X、BD-XB) </span></span><span Xpx; line-height: Xpx; font-family: 宋体;">转让项目(项目编号:</span><span underline;"><span Xpx; line-height: Xpx;"> GRXBJX </span></span><span Xpx; line-height: Xpx; font-family: 宋体;">)(以下简称“本项目”)动态报价活动做出如下承诺:</span> </p><p normal; text-indent: Xpx; line-height: Xpx;"><span Xpx; line-height: Xpx; font-family: 宋体;">一、本方已仔细阅读并自愿遵守《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以下简称“《动态报价须知》”)等文件的规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动态报价活动。</span> </p><p normal; text-indent: Xpx; line-height: Xpx;"><span Xpx; line-height: Xpx; font-family: 宋体;">二、本方已仔细阅读并自愿遵守</span><span Xpx; line-height: Xpx; font-family: 宋体;">《北X服务协议》。</span> </p><p normal; text-indent: Xpx; line-height: Xpx;"><span Xpx; line-height: Xpx; font-family: 宋体;">三、本方已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本项目档案文件),对项目标的情况已充X知晓。本方</span><span Xpx; line-height: Xpx; font-family: 宋体;">对竞买行为负责,</span><span Xpx; line-height: Xpx; font-family: 宋体;">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标的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span> </p><p normal; text-indent: Xpx; line-height: Xpx;"><span Xpx; line-height: Xpx; font-family: 宋体;">四、本方承诺在接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之日起</span><span underline;"><span Xpx; line-height: Xpx;">5</span></span><span Xpx; line-height: Xpx; font-family: 宋体;">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中公示的文本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其他成交确认文件,并按规定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span> </p><p normal; text-indent: Xpx; line-height: Xpx;"><span Xpx; line-height: Xpx; font-family: 宋体;">五、本方在办理本项目产权变更、过户时,承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受让方缴纳的相关税费。</span> </p><p normal; text-indent: Xpx; line-height: Xpx;"><span Xpx; line-height: Xpx; font-family: 宋体;">六、本方同意,在本方发生违反交易规则、《动态报价须知》及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转让方和北交所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span> </p><p normal; text-indent: Xpx; line-height: Xpx;"><span Xpx; line-height: Xpx; font-family: 宋体;">七、本方同意,若本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本方原因未</span><span Xpx; line-height: Xpx; font-family: 宋体;">履行</span><span Xpx; line-height: Xpx; font-family: 宋体;">《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规定</span><span Xpx; line-height: Xpx; font-family: 宋体;">,应向北交所交纳本次动态报价中受让方及转让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北交所有权根据转让方的申请再次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再次成交的成交价格如低于本次成交价格,则转让方有权要求本方补足差额部X。</span> </p><p 8px; white-space: normal; line-height: Xpx;"><span Xpx; font-size: Xpx; line-height: Xpx; font-family: 宋体;"> 承诺方:</span><span Xpx; font-size: X.5pt;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 Xpx; line-height: Xpx;"> </span></span> </p><p normal; text-indent: Xpx; line-height: Xpx;"><br/> </p><p 0px Xpx 0px 8px; white-space: normal; text-align: right; line-height: Xpx;"><span Xpx; line-height: Xpx; font-family: 宋体;"> X </span><span Xpx; line-height: Xpx; font-family: 宋体;">年 X 月 X 日</span> </p><p normal;"><span Xpx; line-height: Xpx; font-family: 宋体;"><br/></span> </p><p normal;"><br/> </p><p><br/> </p>

    北京产权交易所

    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

    一、《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以下简称“《须知》”)依据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实物资产转让操作规则》、《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并参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制定。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拟参与的实物资产转让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X时前通过北交所指定系统完成该项目受让意向登记,并按实物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获得受让资格确认。获得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成为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的竞买人。

    三、参加动态报价活动的竞买人,应当知悉并遵守北交所《实物资产转让操作规则》、《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认真阅读了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四、该项目动态报价按转让标的现状进行竞价,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是对转让标的的一般性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

    五、竞买人在参加动态报价活动之前,应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接受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中对受让方的要求和相关条件,对竞买行为负责,且动态报价实施后不得以不了解所竞得标的为由予以反悔。

    六、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使用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系统——北X(以下简称“北交互联”,***人应当仔细阅读并遵守《北X服务协议》。

    七、竞买人使用已认证的北交互联账户,登录北交互联,参与竞买活动。竞买人应于报价前,登录北交互联了解相关操作指引。

    八、动态报价标的起始价为项目的转让底价。

    九、动态报价采取加价的方式进行。

    十、动态报价加价规则:

    动态报价的加价幅度依据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各竞买人每次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X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转让底价)。

    十一、选择场内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在非优先购买权人竞买人产生最终报价之前,不参与报价活动。

    十二、项目参与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应遵守本条相关内容。

    (一)未征集到非优先购买权人竞买人,且只有一个优先购买权人进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动态报价项目,该优先购买权人将作为受让方与转让方履行成交手续。

    (二)未征集到非优先购买权人竞买人,但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优先购买权人进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动态报价项目,由场内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通过竞价确定受让方X络竞价方式组织实施,但转让方与场内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一致同意以协商方式确定受让方的情形除外。

    (三)对于不涉及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动态报价项目,动态报价活动X为两个报价期,即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

    1、自由报价期自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时起计算,且不少于信息披露公告时间。自由报价期时长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在此期间,竞买人按照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规定的加价规则进行有效报价。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时长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的最高报价方即成为受让方。

    (四)对于涉及优先购买权人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动态报价项目,动态报价活动X为两个报价期,即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

    1、自由报价期自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时起计算,且不少于信息披露公告时间。自由报价期时长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在此期间,竞买人按照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规定的加价规则进行有效报价。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时长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在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报价为最高报价。

    3、最高报价方可在5X钟(即X秒)内在当前报价之上再进行一次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受本次竞价加价规则限制)。

    4、场内优先购买权人应在5X钟(即X秒)内通过北交互联表态是否在该价位行使优先购买权:

    场内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表态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为受让方。转让方不再征询未进场的优先购买权人意见。场内优先购买权人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转让方应在最终报价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就公示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内容及报价结果向未进场的优先购买权人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未进场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X日内做出书面回应。北交所根据回应情况确定受让方。

    (五)对于仅涉及优先购买权人场外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动态报价项目,动态报价活动X为两个报价期,即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

    1、自由报价期自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时起计算,且不少于信息披露公告时间。自由报价期时长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在此期间,竞买人按照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规定的加价规则进行有效报价。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时长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在限时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价周期;在一个限时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当前报价为最高报价。

    3、最高报价方可在5X钟(即X秒)内在当前报价之上再进行一次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受本次竞价加价规则限制)

    转让方应在最终报价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就公示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内容及报价结果向未进场的优先购买权人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未进场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X日内作出书面回应。北交所根据回应情况确定受让方。

    十三、确定受让方后,北交所向受让方出具《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适用于受让方)》,并通知转让方及其交易服务会员(如有)。受让方应按照《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适用于受让方)》的要求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同时向北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费X站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四、优先购买权人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最终报价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X,其他竞买人应于动态报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

    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北交所向最终报价竞买人出具《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适用于最终报价竞买人)》,最终报价竞买人应按照《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适用于最终报价竞买人)》的要求到北交所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其他竞买人及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场内优先购买权人应于动态报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照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X。

    十五、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竞买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北交所有权扣除其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竞买人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各竞买人在动态报价期内均未登录北交互联进行有效报价的;

    3、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适用于受让方)》等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

    十六、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须知》、《动态报价承诺函》、《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适用于受让方)》等相关规定时,须向北交所交纳该项目动态报价中受让方及转让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北交所有权根据转让方的申请再次组织该项目的交易活动。再次交易的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转让方有权要求该竞买人补足差额部X。该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费用的,北交所、转让方及其交易服务会员(如有)有权向该竞买人进行追索。

    十七、竞买人应对其参与竞价的注册账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北交互X上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十八、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北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未及时关注北交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2、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X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
    3、由于竞买人自X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4、竞价活动的时间以北交互联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北交互联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十九、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北交互联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北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北交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竞买人。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

    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进行不少于1个工作日的自由报价,且该项目累计的自由报价期的时间不少于原信息披露公告中约定的时间。




    动态报价承诺函


    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本方就参与X持有的天津市宝坻区宝X区块地热探矿权及对井(BD-X、BD-XB) 转让项目(项目编号: GRXBJX )(以下简称“本项目”)动态报价活动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方已仔细阅读并自愿遵守《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以下简称“《动态报价须知》”)等文件的规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动态报价活动。

    二、本方已仔细阅读并自愿遵守《北X服务协议》。

    三、本方已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本项目档案文件),对项目标的情况已充X知晓。本方对竞买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标的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四、本方承诺在接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中公示的文本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其他成交确认文件,并按规定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五、本方在办理本项目产权变更、过户时,承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受让方缴纳的相关税费。

    六、本方同意,在本方发生违反交易规则、《动态报价须知》及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转让方和北交所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七、本方同意,若本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本方原因未履行《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规定,应向北交所交纳本次动态报价中受让方及转让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北交所有权根据转让方的申请再次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再次成交的成交价格如低于本次成交价格,则转让方有权要求本方补足差额部X。

    承诺方:


    X 年 X 月 X 日





    FFXE;BBXE;(X;)DDXE;EE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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