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云南 2024-07-03
关于代理服务费的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沧源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X项目”于X年7月1日9时XX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根据《云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原则上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约定由中标人支付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并明确金额或计算方法(不得超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概算)以及支付方式。现对代理服务费做如下澄清说明: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说明的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经与招标人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合同约定执行”。现变更X“依据X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具体金额X不含税为X.XX(增值税税率1%),含税为 X.XX”。
特此澄清!
X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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