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公资告(X)建字第X号
本招标项目花溪区杨家山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一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贵阳市花溪区发X以
贵州省企业投资
备案证明,X-X-X-X-X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X,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项目出资比例X国有自筹X.X%;国有贷款X.X%。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X2.2建设规模:拟对项目片区基础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改造,改造总范围约X亩,拆除房屋面积约X.XX平方米(X户,X人),包含新建安置房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安置房拟建筑总面积约XX平方米;本次招标建设内容为建筑面积约9.XX平方米,包括1#、2#、3#、4#、X#栋楼。
2.3项目总投资X.XX,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X.XX。
2.4计划工期X日历天(设计工期X日历天,施工工期X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设计招标范围: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施工招标范围: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X的施工、竣X保修、设备采购等必须或附带完成的工作。
2.6监督部门:贵阳市花X招标投标办公室(地址及联系电话: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路建筑管理站5楼;X-X)。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X)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X施工总承包X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X(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X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力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X施工总承包X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3)联合体X体满足本项目的资质要求。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2未在贵阳市公共X系统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X ( 贵州省·贵X建设类)、贵州省招X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X> |
X |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X> |
王工 |
联系人:X> |
李工 |
电话: |
X |
电话: |
X |
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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