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X淮南市潘XX年县乡道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项目编号X)
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遗澄清:
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3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修改为“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行为。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行为。”
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7项“履约保证金”内容修改,删除“无息”。
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X项“质量保证金”内容修改,删除“无息。
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X条内容修改,付款方式中删除“(无利息)”;
五、招标文件中3.1.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及附录5资格审査条件项目经理要求修改X“本单位在职人员,须X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社保承诺书;提供建造X或无X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请各潜在投标单位按澄清文件内容进行投标文件制作上传,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X,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开标场地不变,投标保证金账号不变。由此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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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年 5 月 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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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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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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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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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XXX
附件:淮南市潘XX年县乡道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补遗澄清.pdf
保证金退还
序号 |
投标人 |
缴纳金额(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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