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四川 2024-06-12
古蔺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古交易告(X4)X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古蔺县人民政府批准,古蔺县自然资X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土地座落 |
规划条件 |
出让方案 |
备注 |
||||||||||||||
规划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建筑间距 |
规划要求 |
拟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供地方式 |
使用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付款方式 |
竞价阶梯 |
|||
X-X |
X.X平方米(折合X.X亩) |
二类工业用地(M2) |
1.0≤容积率≤2.5 |
≤X% |
/ |
≤X米 |
≥0.8H |
本宗地范围内的一切建设内容均由建设单位按照X4-X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及红线图负责实施。 |
X.X平方米(折合X.X亩) |
工业用地 |
拍卖 |
X年 |
XX/亩 |
XX |
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
XX/亩 |
竞得人在取得土地后,须做好施工设计及地灾防治,防止发生边坡塌方、滑移等现象,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应确保一切建设、设施满足环保、水务、交通、应急等部门要求。 |
二、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竞买资格的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2.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须在古蔺县X,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竞得人本身属X除外)。3.X进行开发建设的X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以自然X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为竞买申请人。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X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X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联合竞买的,在竞拍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5.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泸市府函〔X〕X号),竞买人须提供经审查通过的《工业项目准入审查表》,方可受理土地竞买报名手续。
三、索取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意竞买者可于X24年7月2日17:X时前到古蔺县公共X咨询、索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竞买办法:竞买申请人须于X24年7月2日XX时前(节假日除外),凭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竞买保证金须存入古蔺县公共X指定账户)及出让文件规定须提交的相关资料到古蔺县公共X办理申请竞买手续(详见出让文件)。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X24年7月2日17X(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缴纳账户:
(一)账户名:古蔺县公共X,开户行:中国工商银X,账号:X
(二)账户名:古蔺县公共X,开户行:中国建设银X,账号:X-X
(三)账户名:古蔺县公共X,开户行:中国农业银X,账号:X-X
(四)账户名:古蔺县公共X,开户行:XX
五、拍卖时间、地址:Xsize="2">X年7月3日下午X:00时。拍卖地点设在古蔺县公共X。
六、其他事项:
1、涉及用地内的杆、管线由建设业主自行决定搬迁或避让间距。
2、项目场地标高应注意与周边已实施道路和规划道路标高相衔接。
3、建筑基地临道路围墙设置位置距离用地边界不得低于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一半。
4、该项目在建筑方案时需提供行洪论证报告及批复,满足行洪等相关要求后方可实施。
5、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6、公告之日起即可现场踏勘,参与竞买者如有疑问可于申请竞买阶段向古蔺县公共X进行咨询,拍卖会时不再答疑。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
联 系 人:Xfont> 联系电话:X—X
古蔺县自然资X 古蔺县公共X
X年6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