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23号商业大厦一层东北向店面,面积960平方米,_采购与招标网
找项目,采招圈比人脉靠谱! 立即下载
  • 招租公告(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23号商业大厦一层东北向店面,面积960平方米,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市政房地产建筑   福建   2024-06-13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招租公告(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23号商业大厦一层东北向店面,面积960平方米,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 的

    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X号商业大厦一层东北向店面,面积X平方米,五年租赁权。

    实物状况

    空置

    产权状况

    已办理两证

    租赁用途

    商业

    租赁期限

    五年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按月支付,履约保证金为第一年租金的三倍

    租赁底价

    XX/月

    递增情况

    逐年递增3%

    免租期

    X天

    承租方资格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并具有良好财X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单位。

    优先权情况

    竞价保证金(X)

    XX

    竞价方式

    备注

    承租人需自行完成消防审批同时做好房屋防水处理

    二、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类审批文件和证照。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8.承租方需具备的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列入出租方不诚信名单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4)承租方应负责在租赁房产对外经营及使用前,出资进行消防修X上述与消防相关修X的安全施工责任及所需费用等事宜均由承租方自负。

    (5)上述与消防相关修X未完工并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备案前,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房产对外经营。

    (6)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三、公告期限

    公告自X年6月X日起,期限X个工作日。

    拍卖会时间详见拍卖公告,竞租人应在公告X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X 罗先生

    联系电话X X

    监督电话X-X

    地址:Xp>

    X

    X年6月X日



    免费注册会员可以查看免费信息,了解更多服务内容请进入客服中心,您在使用本网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拨打下面的电话。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

      相关推荐

0
109100029804616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