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市政房地产建筑 福建 2024-06-13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 的 | 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X号商业大厦一层东北向店面,面积X平方米,五年租赁权。 | |
实物状况 | 空置 | |
产权状况 | 已办理两证 | |
租赁用途 | 商业 | |
租赁期限 | 五年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 按月支付,履约保证金为第一年租金的三倍 | |
租赁底价 | XX/月 | |
递增情况 | 逐年递增3% | |
免租期 | X天 | |
承租方资格 | ||
优先权情况 | 无 | |
竞价保证金(X) | XX | |
竞价方式 | 备注 | 承租人需自行完成消防审批同时做好房屋防水处理 |
二、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类审批文件和证照。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8.承租方需具备的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列入出租方不诚信名单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4)承租方应负责在租赁房产对外经营及使用前,出资进行消防修X上述与消防相关修X的安全施工责任及所需费用等事宜均由承租方自负。
(5)上述与消防相关修X未完工并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备案前,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房产对外经营。
(6)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三、公告期限
公告自X年6月X日起,期限X个工作日。
拍卖会时间详见拍卖公告,竞租人应在公告X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X 罗先生
联系电话X X
监督电话X-X
地址:Xp>
X
X年6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