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 辽宁 2024-07-02
铁岭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XX(铁岭市银州区红旗街道南马路X-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X年X月X日13点XX(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
项目名称:铁岭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X.XX
最高限价:X.XX
采购需求:视频会议终端、视频会议摄像头、麦克风。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X日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X年X月X日至 X年X月X日,每天上午8X至XX,下午XX至XX(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址:Xun:'yes';font-family:仿宋;mso-bidi-font-familyX; line-heightX%;colorX(0,0,0);font-sizeX.Xpt; mso-font-kerningX.Xpt;">XX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X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X年X月X日13点XX(北京时间)
地址:Xun:'yes';font-family:仿宋;mso-bidi-font-familyX; line-heightX%;colorX(0,0,0);font-sizeX.Xpt; mso-font-kerningX.Xpt;">XX
五、开启
时间:X年X月X日13点XX(北京时间)
地址:Xun:'yes';font-family:仿宋;mso-bidi-font-familyX; line-heightX%;colorX(0,0,0);font-sizeX.Xpt; mso-font-kerningX.Xpt;">XX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X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X。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X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铁岭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铁岭县凡河新区
联系方式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XX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红旗街道南马路X-3号
联系方式X
开户行:铁岭X
账户名称XX
账 号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span>
电 话X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