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山东 2026-08-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XX吨/年乙酰甘氨酸、X吨/年己脒定二(羟乙基磺酸)盐、X吨/年叔丁基肼盐酸盐、X吨/年N-(4-羟基苯基)苯甲酰胺、X吨/年硫酸锰溶液、X吨/年聚羧酸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X年X月X日-X年X月X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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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XX关于菏泽X公司X吨/年乙酰甘氨酸、X吨/年己脒定二(羟乙基磺酸)盐、X吨/年叔丁基肼盐酸盐、X吨/年N-(4-羟基苯基)苯甲酰胺、X吨/年硫酸锰溶液、X吨/年聚羧酸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
审批文号 | 菏环审[XX]X号 |
审批时间 | XX-8-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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