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浙江 2026-07-03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原文链接 |
| 1 | 温环乐建〔X〕XX温州港乐清湾C区绿色低碳港口码头试点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温环乐建〔X〕X号 | X.7.3 | 见附件 |
公告期自X年7月3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温州市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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