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A区纬一路南侧富民街东侧-2地块 | 项目总投资约1.2X,以四氯化硅为原料满产具备年产X吨高端纳米气相二氧化硅的生产能力,联产X吨/年X%的盐酸和X吨/年次氯酸钠(有效氯浓度不低于5%)副产品(或以一甲基三氯硅烷为原料满产具备年产X吨高端纳米气相二氧化硅的生产能力,联产X吨/年X%的盐酸和X吨/年次氯酸钠(有效氯浓度不低于5%)副产品 | 已按规定进行公众参与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详见受理公示中的环评文件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X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X年5月X日至X年5月X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X年5月X日
联系人X行政审批和土壤固废处
联系电话X-X 传真X-X
通讯地址:X《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