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商业服务 浙江 2026-05-2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年产X吨高端半导体电子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湖安环建〔X6〕39号 | X6年5月X日 | 批复X号(鸿脉).zip |
2 | 关于年产XX片锂电防火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湖安环建〔X6〕X号 | X6年5月X日 | 批复X号(兴鸿).zip |
公告时间:X6年5月X日至X6年5月X日(7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算在内)。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X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提起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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