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环保,市政房地产建筑 浙江 2026-09-04
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原文链接
X
温环乐建[X]X号
X年X月X日
见附件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XX8X环保窗口),电话:X,邮编:X。
XX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