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科技文教旅游,环保 浙江 2026-09-03
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原文链接 |
X | X年产XX个气动X件迁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温环乐建[X]X号 | X年X月X日 | 见附件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通讯XX8X环保窗口),电话:X,邮编:X。 | |||
温环乐建〔X〕X号《X年产XX个气动X件迁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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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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