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澄城县医院放疗中心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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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澄城县医院放疗中心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采购与招标网   ,环保,医疗卫生   陕西   2026-08-25

  • 项目概述: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澄城县医院放疗中心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于 2026-08-25 由采购与招标网收集、整理发布,请感兴趣的施工方、设备及材料供应商以会员身份登录进行查看。
    X:

    你单位《关X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请示》(澄医字〔X〕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X位XXX与X交汇处,拟X地下1层东X,设置1间加速器机房安装1台XMV直线加速器,属Ⅱ类射线装置;设置1间后装机房安装1台后装治疗机,含1枚XIr放射源,最大活度为3.7×XBq,属Ⅲ类放射源。项目总投资XX,其中环保投资XX,占总投资的2.X%。

    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后,对项目作业人员和公众产生的辐射影响符合辐射剂量约束限值要求。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及辐射工作场所的辐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定期对工作场所辐射水平进行监测,并对工作场所的辐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在放射源闲置或者废弃后3个月内将废旧放射源返回原生产单位或送有资质放射性废物库收贮。

    (三)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修制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X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X,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的环境权益。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辐射防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X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XXXXX负责对该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X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上述生态环境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X生态环境厅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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