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环保 浙江 2026-05-21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1 | 温环龙建〔X6〕X号 | X6.X.X |
公告期为X年X月X日至X6年X月X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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