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的列示面积摘自常州市测绘院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实测报告中所列建筑面积,仅供参考。标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面积最终以不X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上所载面积为准,公告列示面积与权证面积若有差异,不调X标的成交价格。
2.标的为一手新房,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
3.转让方竣工验收交付手续尚未完成,转让方承诺成交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不动产权证办理。
4.交易组织方(以下简称“组织方”)已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X全景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方参考。竞买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竞买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现状(包括缺陷)。
5.组织方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6.意向受让X络竞价,组织方不提供竞价场所。
7.客户如有融资需求,可申请贷款产品-产权贷,详情请咨询:唐先生 X。
8.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竞买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XXXX点操作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