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X年。服务期满前X日内,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签事宜。项目实施地址:X>采购范围: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瓶装饮用水的供应、配送及配套服务,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X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瓶装饮用水销售相关业务)及对应资质证明(生产厂家提供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及近 1 年内产品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经销商/代理商提供有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经营范围含散装/特殊食品)及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合格质检报告)。
供应商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自X年X月X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具有1个及以上的瓶装饮用水供货项目的成功业绩证明。每个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清晰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信息、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
供应商其他要求:(1)必XXX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X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能保障采购订单的及时交付。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