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天): X
开标地址:X
服务期说明: 本项目计划在X月份开展,工期X天,具体开X络安全科批准的开工时间为准。采购人在确认开工日期后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供应商。
采购范围: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旧设备拆除、新设备X机供货、X功能升级全套技术服务,拆除 I/II X、Ⅲ X原有态势感知采集装置;以X机替换方式完成新一代态势感知采集装置上架、固定、供XX线/光纤端接部署。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符合性证书三级及以上或X安全服务资质(安全集成类或安全运维类或工业控制安全类)三级及以上证书或具有X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X类或安全运营类)一级及以上证书。
供应商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X年X月X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执行期开始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X络安全设备安装或升级或改造或信息技术服务的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中,需体现相关业绩内容)。
供应商其他要求: 无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