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天): X
开标地址:X
服务期说明: 半年
采购范围: 西藏信息化项目实施运维人员人力外包(1人半年)服务
供应商基本要求: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注:如X上述许可为备案管理,则提供备案机关(备案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X站的相关备案证明截图或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X部门公章的备案证明文件。
供应商业绩要求: 自X年X月X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XX的类似项目合同业绩(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页中未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金额为无效业绩);近一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近五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中途转包、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供应商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X、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响应,否则视为无效。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