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甘肃 2025-12-04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X年X月X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X年X月X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标 的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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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评估机构 | 张X、甘肃一X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转让方 承诺 | 经甘肃省张掖市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X、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X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特别告知 | 1. 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X条6项的职X处置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 竞买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须知》及《现场踏勘确认书》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受让资质、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与。 3. 管理人将配合受让方办理房屋建(构)筑物(如具备办理条件)、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 本次转让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意向受让方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意向受让方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X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本次转让标的情况较为复X、管理人及甘交所集团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公告披露外,意向受让方应对转让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上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资金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以下单位或个人不具备竞买资格: (1)被判处刑罚、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限制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 (2)被判处刑罚、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限制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大股东等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限制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 (3)参与破产程序审判的司法机构组成人员、管理人工作团队成员、管理人聘用人员; | |||||||||||||||||||||||||||||||||||||||||||
标的交割 | 由转让方交割。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X了解资产标的情况X递交受让申请书,并按要X的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后,即视为接受本转让公告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标的。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3.因青贮玉米的存储特性,无法在评估时进行现场称重,该青贮玉米的实际重量以财产处置交付后的称重重量为准,本公告及相关材料中的价格均X资产台账记载数量,1号窖青贮玉米重量预估为X.X吨,2号窖青贮玉米重量预估为X.X吨,3号窖青贮玉米重量预估为X.X吨。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误差或未披露事项、尽职调查不清等任何理由,逾期或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重新组织交易,若二次挂牌的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的,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X。 5.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X。 6.转让标的交易价款不包含转让标的办理移交和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本次股权转让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7.《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交易双方未能履行合同相关责任义务的,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8.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无条件认可和接受标的企业现存所有债权债务、已签订的全部经济合同、以及其他应当继续承担或履行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经济和法律责任。 9.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产权交易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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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康经理X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XX-XX,XX-XX(仅限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张掖市甘X大厦9楼 | |
其 他 | 1X站 ***spantimes font-sizeX.Xpt;mso-font-kerningX.Xpt;"="" new="" roman';=""> 2.微信公众号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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