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X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疫苗全程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方案(X年版)的通知》(川卫疾控函〔X〕X号)及《XX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通X于X年X月X日组织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了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现将遴选结果(XX年非免疫规划疫苗拟采购目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X个工作日,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通X反应,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X-X。
X通X
X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