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货期(天): X
开标地址:X
交货期说明: 三个月,按需供货,合同有效期为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在合同有效期未到期,但是供应量超过暂估总量X%的时候,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采购范围: 石灰块,数量X吨,见采购项目明细
供应商基本要求: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无
供应商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X年X月X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石灰块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供应商其他要求: 2.4.1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2.4.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3 报价截止日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4.4提供虚假资质、证件、业绩、证明的;X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执行本终或被执行标的金额一年内累计超过X资本X%的;上述事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2.4.5投标人投标X失信情况;安全、环保等领域三年内发生重大事故或重大行政处罚;存在重大诉讼X未来经营产生较大影响的,酌情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