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货期(天): X
开标地址:X
交货期说明: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__X______日历天交货,交货地址:Xdiv>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自动气动打标机一台(套),包含设备主机、全套夹具及调机工具、打印针及随机技术资料,并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不含自然人与非法人团体组织)。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制造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设备生产(或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X年(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往前推算)内至少具有5项同类打标设备(或标记、标识设备)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供应商其他要求: (1)供应商X站(Xwww.X.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X”(X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