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天):X
开标地址:Xdiv>服务期说明:合同签订后X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系统技术服务工作,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包括现场技术服务、系统调试及功能验收。
采购范围:本次汽车衡无人值守系统技术服务X,项目包括在现有汽车衡无人值守系统新增以下8项功能。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要”。
供应商基本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无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X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执行期开始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或含有)1个无人值守系统升级或改造或供货的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中,需体现相关业绩内容)。
供应商其他要求:无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