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天): X
开标地址:X
服务期说明: 本项目服务期为X个日历天。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X个日历天内完成《国投金沙煤电新能源一体化项目新能源规划报告》的编制并提交相关成果材料;X个日历天内完成《X风电项目资源排查与规划报告》的编制并提交相关成果材料。
采购范围: 供应商围绕国投金沙煤电新能源一体化项目,针XX域开展优质风电、光X规划与资源配置工作,统筹构建风光火多能互补一体化示范基地;依据新建火电1:2新能源配套配置政策要求,针对金沙火电本地及周边新能源资源不足、无法足额匹配配置指标的情况,同步开X全域风电资源摸排与统筹规划工作,为金沙煤电项目足额补齐新能源开发配置指标、落实一体化建设要求提供资源支撑。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X设计综合资X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供应商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X年X月X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执行期开始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2个风电或光伏项目的规划设计报告编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业绩,其中须至少含1个风电项目的规划设计报告编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中,需体现相关业绩内容)。
供应商其他要求: 无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至少须具有1个风电项目的规划设计报告编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在业绩合同或者简历表中体现均可)。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