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天): X
开标地址:X
服务期说明: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_________日历天内完成
采购范围: 亚普开封工厂合肥三方中转仓库至合肥B客户二期工厂北门VMI仓燃油箱总成(含钢带)中转仓储、翻包和配送等服务项目(含中转仓储、装卸、订单处理、准时交付及交付货物外观检查、供货器具的日常管理、维修维护保养及清洁、数量清点、围板箱折叠返空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服务),X年X月-X年X月预计燃油箱总成中转供货总量约X只(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供应商基本要求: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资质要求: 须具有国家运输管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X运输经营许可证》(X作为响应人,可提供总公司《X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供应商业绩要求: 自X年X月X日至响应截X或与其配套供应商的运输物流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文件为合同或订单或送货单(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或订单或送货单首页、范围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材料)(须提供合同或订单或送货单复印件);
供应商其他要求: 响应人在合肥B客户二期工厂XKM范围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租赁仓库,也可以提供承诺函,保证中标后十天内租赁仓库,且确保亚普可使用仓库面积在X平方以上(X平方中转仓储,X平方围板箱返空,X平方油箱翻包发货),以满足车辆运输及应急要求(提供房产证或租赁仓库的相关合同);须至少提供1辆9.6m厢式双飞翼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用于此项目供货运输(提供车辆车头和车厢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