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X年。采用X批次订单供货模式,采购人提前1个工作日下达采购订单,供应商须按订单要求的时限完成对应批次货物配送与交付。服务期满前X日内,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签事宜。项目实施地址:X>采购范围:购内容:为采购人提供日常会议、公务接待及各类活动所需的会议茶歇物资及配套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会务耗材类:一次性纸杯、纸抽等会务配套用品;(2)饮品类:矿泉水、酸奶(安慕希/伊利/蒙牛)、牛奶(软包/硬包)、茶包、大桶水、速溶咖啡等;(3)食品类:方便面(X/汤达人/康师傅)、火腿肠(双汇/金锣)、卤蛋、榨菜、薯片(乐事/可比克/好丽友,桶/盒/袋)、面包(桃李)、时令水果(因数量较小及X的随机性,时令水果不参与报价与评审)等;
供应商基本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X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资质要求:(1)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应包含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或本项目所需其他物资的相关内容。(2)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项目应涵盖本项目涉及的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等本项目涉及的经营范畴。
供应商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自X年X月X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完成的至少2个茶歇服务或食品配送或会务物资供应项目的成功业绩证明。每个业绩证明须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的清晰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信息、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
供应商其他要求:(1)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XXX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X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对所供食品的安全质量负全部责任,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3)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能保障采购订单的及时交付。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