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机械电子电器,网络通讯计算机 广东 2026-01-09
| 竞价编号X | |
| 项目名称X年度X办公设备维修服务采购(2次竞价) | |
| 项目预算(X)X,X.X | 报价方式: 折扣报价 |
| 采购单位:华南师范大学 | 联系人:X* |
| 最少有效报价家数X | 联系电话:****** |
| 联系手机:****** | 电子邮箱:****** |
| 异议反馈:****** | |
| 开始时间X-X-X XXX | 截止时间X-X-X XXX |
| 报价文件要求:本项目要求报价时上传相关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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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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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条件:、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国家市场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被列X站“失信被执行人X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附上截图证明。 3.供应商派出的技术人员须具有办公设备维修方面的专业技术,提供证明文件。文件格式、内容不限,只要能证明在办公设备(维修设备清单内相关的设备)维修方面有相关经验、专业即可。如:厂X师培训体系证明、设备管理X师”认证、从事相关行业经验(年限不限)证明、学历(不限)对应专业等等。 4.上述第1-3点X,不提供视为无效报价。 5.用折扣率报价,折扣率同时用于人工上门费与配件单价。人工上门费指全年一次性报价(预算XX,非按次数)、配件费指按照配件单价限价(见附件2配件清单)乘以折扣率的执行价格。满足需求书内所有条件且折扣率最低者为中标单位。如出现报价折扣率过低,比如报价折扣率为X%,即人工上门费、配件单价全部要打五折执行,如在后续合同履行期内中标人以价格过低为由无法执行,采购人将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请报价单位谨慎考虑。 特别说明:今年,X(三校园、六个食堂)需要技术人员上门次数为X次(未含配件更换的上门次数X络发生故障时才通知供应商上门,所以X年有可能出现多于X次的情况(也有可能少于X次),采购人无法确定上门次数。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供应商不及时上门的情况,将按照违约责任扣除违约金。 |
| 付款方式:结算 1.费用每半年结算一次(合同生效起半年后视为第一次结算时间),凭维修单、结算金额价格、发票等办理结算手续,按照实际维修量结算。清单外配件需要中标人提供书面报价给采购人同意后,才能结算。 3.付款方式:银行汇款。采购人向中标人指定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中标人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 |
| 履约保证金: 无需履约保证金 | |
| 交付时间: 上门服务 | |
| 交付地址:X、沁园食堂及办公室;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楠园、翰园食堂及其办公室;佛山市南X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熹园食堂及其办公室。。 | |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配件质保期为1年 | |
| 其他要求:无 | |
| 备注:折扣报价:以百X比表示,要求供应商进行统一折扣报价,计算方式为预算*折扣 【举例:预算为XX,所报折扣为9折(表示为X%),则成交价为X*X%=XX】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生产厂商/品牌 | 型号规格 | 是否限定品牌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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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X年度X办公设备维修服务采购 | 1.X | 项 | 无 | 否 | 用折扣报价,折扣同时用于人工上门费与配件单价。人工上门费指全年一次性报价(预算XX,非按次数)、配件费指按照配件单价限价(见附件2配件清单)乘以折扣的执行价格。满足需求书内所有条件且折扣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项目内容 当X络故障时,服务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一)预算包括税费、人工、上门、运输、安装、培训辅导、保险等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的一切费用,配件费另按实结算。该费用为本项目全年的上门人工费,只有发生办公设备故障时(重启、设备表面清洁可解决时无需服务供应商上门)才需要上门,采购人无法预见上门次数,报价单位不及时上门解决问题按照违约责任扣除违约金。 1.维修设备现状:合计X台设备,接近一半设备使用年限在5X络线路较多、错综复杂。具体设备清单见附件1。 2.维修内容:X络遭遇故障不能正常使用、工作时,供应商能快速、高效、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3.维修地址:X办公室;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楠园、翰园食堂及其办公室;佛山市南X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熹园食堂及其办公室。 4.维修要求 (1)工作日内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报障电话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上门维修,在X小时 (连同前面时间计算)内处理完毕(节假日可与采购人另行协商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处理完毕的,乙方提供备件(不低于当前设备配置)给采购人使用至故障排除、设备正常运作为止。响应、维修不及时,服务供应商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0.5%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X络故障被清除,违约金最高不超过X%。 (2)若设备无法维修,服务供应商需书面提交报告,内容包含检测报告(或者能客观证明无法维修的证据,而非单凭维修人员主观表述)、无法维修的具体原因及提供有效可行的解决方法。 (3)供应商每半年提供维修台账,清楚注明设备所在位置(食堂、部门等)、报修人、联系电话、日期、维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更换配件明细等)、维修单位、双方签名确认。 (4)需要更换配件时,供应商报采购人同意后,可维修更换配件:按照配件表(附件2)对应配件单价乘以中标折扣,为执行单价(金额四舍五入,精确到X)。按照实际维修量结算。配件质保期为1年。表格外的配件由供应商提供书面申请,提交采购人同意后执行。 三、验收要求 1.故障诊断准确、修复及时,报修后所有设备正常运行; 2.重复故障率<5%; 3.维修记录、故障处理文档及时交采购人,证明服务按计划执行。 四、服务考核 采购人在合同期内不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一次,6项X体得X为“中”及以下,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附件3)。 五、结算 1.费用每半年结算一次(合同生效起半年后视为第一次结算时间),凭维修单、结算金额价格、发票等办理结算手续,按照实际维修量结算。清单外配件需要中标人提供书面报价给采购人同意后,才能结算。 3.付款方式:银行汇款。采购人向中标人指定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中标人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六、违约责任 除上述提及之违约金条款(维修要求第1点),因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其他义务或未达到招投标文件要求的服务目标要求,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0.5%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X %;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因自身原因单方面终止合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供书面文件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终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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