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天):X
开标地址:Xdiv>服务期说明: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采购人通知X个工作日(若因特殊情况影响,双方可协商调X实施时间)。
采购范围:完成采购人国投金沙煤电新能源一体化项目净空审核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并最终取得民航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支持性文件,包括机场净空符合X相关部门资料报审、组织专家会议等,最终取得《国投金沙煤电新能源一体化项目净空符合性评估报告》、《国投金沙煤电新能源一体化项目电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若对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场地保护和民用机场电磁环境存在影响需编制)及相关最终成果资料。 供应商基本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无。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X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执行期开始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X项目机场净空审核合同业绩(如机场净空影响安全评估或净空符合性X析相关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页及净空审核批复文件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供应商其他要求:供应商应列入X飞行标准司最新一期《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信息公布表(X年X月X日)》名录内(提供备案表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