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市场X依X对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菜小忙生鲜超市经营的淮山(山药)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X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检查,未发现该抽检批次的涉案产品存在。经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经营规模小,超限额度小,在知晓产品检验结果后立即张贴了召回公告,积极改正,主动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未收到不良反应的报告和投诉。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X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X.XX;2.罚款XX。
长沙市芙蓉区X
X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