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地址:Xiv>服务期说明: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止;其中选址论证报告应于X天内完成提交,总服务期原则上不超过X天,若因非服务方原因导致审批延迟,服务期相应顺延,但服务方须及时书面告知。
采购范围:编制“国投X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并负责完成从报告审查、修改到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全流程服务。
供应商基本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相关业务;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专业人员配置及设备设施条件。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乙级及X规划编制资质和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供应商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自X年X月X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选址论证报告或规划咨询服务的成功案例,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能够证明项目完成的材料,如专家评审意见、业主证明或批复文件等)。
供应商其他要求: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