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名称:
国投盘江贮灰场土壤监测、废气汞及化合物监测和厂区及周边地下水监测项目
标段/包编号:
X-XXBX/X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X-X-X XX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X-X-X XX
截标/开标时间:
X-X-X XX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服务期说明:
X年2月5日至X年X月X日(暂定,实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根据机组运行情况,提前7日通知供应商做好贮灰场土壤监测、废气汞及化合物监测和厂区及周边地下水监测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现场取样或监测,X日内出具监测报告。若单台机组全月停机未运行,废气汞及化合物不检测。
采购范围: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X-X)、《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X-X)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X-X)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采购人生产实际编制监测方案,开展贮灰场土壤监测、废气汞及化合物监测和厂区及周边地下水监测工作,并出具监测报告。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CMA证书中检测类别须包含环境空气和废气、水和废水、土壤和沉积物(或土壤和水系沉积物)。
供应商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X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含)有至少1个环境监测服务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中,需体现相关业绩内容)。
供应商其他要求:
无。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