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名称:
国投盘江盘北经济开发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周边排洪设施专项勘察设计项目
标段/包编号:
X-XXBX/X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X-X-X XX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X-X-X XX
文件发售金额(X):
0
文件获取地址:Xss="dgX
截标/开标时间:
X-X-X XX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工期说明:
X个日历天完成水文地质勘察报X勘察报告(含1X地形图),X个日历天完成专项设计报告评审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采购范围:
完成采购人贮存处置场周边排洪设施勘察与专项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贮存处置场周边排洪设施水文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编制、审核等工作;排洪设X勘察以及勘察报告的编制(含1X地形图)、审核等工作;贮存处置场周边排洪设施专项设计报告编制、审核,组织专项设计审查并取得专家审查意见。配合采购人完成水土保持设计方案报告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专项设计报X勘察报告以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直至采购人取得水土保持设计方案专家评审意见。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1)须具X勘察综合甲级资质,XX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须具X设计综合甲级资质,X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X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X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X年X月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或含有)1个防洪(或排涝,或X,或山洪沟X)勘察设计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页等;业绩证明材料中,需同步提供专家审查意见,否则视为无效合同业绩)。
供应商其他要求:
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至少具有(或含有)1个防洪(或排涝,或X,或山洪沟X)勘察设计项目业绩(在业绩合同或者简历表中体现均可)。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