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市政房地产建筑 浙江 2024-04-30
宁波X关于鄞州区精康融合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X-X-X
项目概况 鄞州区精康融合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JZ-XG 项目名称:鄞州区精康融合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X):X.X 最高限价(X):X.X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X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X(***人、重大税收违法X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每天上午XX至XX ,下午XX至XX(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X址): 方式:供X***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X):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X年X月X日 XX(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X年X月X日 XX X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X(鄞州X对面,鄞州区X5楼,具体开标厅室详见大厅X(***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X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X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X 地 址:鄞州区惠风西路X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梁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X-X 质疑联系人:X>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X-X 名 称:宁波X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X号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大厦X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东东、周丰华、唐前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X-X 质疑联系人:X>舒佳颖 质疑联系方式:X-X 名 称X采购办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X-X 附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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