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黑龙江 2024-04-30
一、公示供应商范围
本次征集期内于X年4月2日X:X时前首次提交,X年4月X日X:X前经电子卖场审核通过的场内供应商和品牌商(附件1)。
二、问题举报和处理2
对于经核实确认属实的问题,将取消有关供应商入驻资格。对于涉嫌伪造申报材料的供应商,将移交公安部门查处,依法追究有关当X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以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以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X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对于提交不实举报的供应商,取消本次入围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恶意提交不实举报的供应商,取消本次入围资格,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三、第二批供应商审核公示计划
经电子卖场审核驳回的场内供应商和品牌商,可于X年5月X日X:X前根据系统内的驳回原因和《申报指南》(附件4)进行补正并提交,每家供应商一次补正机会。电子卖场预计5月X日前后完成全部供应商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
四、供应商入驻
经3个工作日公示且未被举报的供应商,将履X采购电子卖场销售商品程序。对于被举报的供应商,经核实属于举报不实或有正当理由的,尽快履行入驻程序。
(一)权限开通。
电子卖场运营人员在公示后X个工作日内根据供应商最终提交时间依次为入驻供应商开通商品发布、品牌申请等权限。为了向入驻供应商提供高效的技术支持服务,入驻供应商需使用QQ申请加入“X黑龙江省政采电子卖场供应商群(群号:X )”,申请时备注供应商名称及手机号码,每个入驻供应商限一人入群。
(二)缴纳保证金。
入驻供应商可缴纳消费者权益保证金1X,缴纳后采购人不得向已缴纳电子卖场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供应商另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入驻供应商可在电子卖场首页“最新资讯”中查找交纳X址:***/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X)。按照公告中的保证金缴纳相关规定和流程按时缴纳。
(三)非电商商品上架和店铺开通。
(四)电商接口对接和店铺开通。
如入驻供应商希X API数据接口实现与电子卖场进行商品、库存等信息实时同步,可与电子卖场技术支持团队进行接口对接联调工作并支付相关费用1X。经3天公示通过的供应商可以“电商对接申请+单位全称”为标题并填写《电商对接申请表》(附件5)作为附件发送邮件至
(五)供应商入驻培训。
电子卖场计划组织本次征集入驻的供应商进行线上培训,有关事宜将通过QQ群进行通知。
(联系电话:X,或通过电子卖场首页右侧“在线客服”咨询)
附件:
4.供应商申报指南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