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浙江 2024-04-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X实施泰顺县XX建设项目,拟征收X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凤垟乡梧桐垟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X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四至范围见红线图。
二、 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X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X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X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X附件:拟征收土地用地红线图.pdf X年4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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