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浙江 2024-03-28
因浙江省泰顺县垟溪水电站建设需要,拟征X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X.X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 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X瑞岭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X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X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X年X月X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X政策处理专班(泰X新城大道X号X 室)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X日。
特此公告
具体勘测定界图及土地现状调查成果见村公告栏。
联X政策处理专班) 监督电话X-X(泰顺县自然资X) X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