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保证金X人民币X(¥X,X.XX),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X-X-X XX,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X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转让标的成交后,交易保证X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X可转为部X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X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X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X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交X交易服务费的,甘交所集团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 (1)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X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2)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未在3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一次性支付全额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X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5.签约保证金X人民币X(¥X,X.XX),签约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X-X-X XX,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签约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扣除该受让方的全额签约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 (1)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未在3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一次性支付全额交易价款的。 (2)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未在X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HSE合同》的。 (3)《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在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HSE安全风险保证金的。 |